
8月22日,工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在会上表示,本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
据王玉环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是产业发展的“底线”与“红线”。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并实施了快递包装、乐器、家具和涂料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产品中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进行了严格限制,减少消费者使用相关产品时接触有害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前身是两项推荐性标准,分别为《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这两项标准一直是支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依据。随着电器电子产品快速发展,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中也面临新问题,一方面通过实际调研发现,分两项标准对有害物质进行要求,在企业生产制造、产品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两项标准性质是推荐性,面对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增多、应用日益广泛的趋势,支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强制力不足。
王玉环表示,本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是强制规范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等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二是明确电器电子产品应满足的标识要求,推动行业开展有害物质管控,助力绿色发展。三是更好保障《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地实施,支撑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标开展监督执法。四是与国际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助力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减轻企业负担,便利我国出口贸易。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工作。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标准进行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重视电器电子产品安全。编写培训教材,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活动,确保企业、检测机构等各方精准理解标准要求。二是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工作。新版国标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需要强制执行,标准正式实施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关注标准实施应用实际效果,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研究标准改进完善方向。尽快推动配套标准制定发布,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规范性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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